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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1月25日
 
生效日期:2026年1月25日
 
欢迎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产品及服务!
 
提示:在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信息、同意本协议并完成账号注册,或您以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定义条款
 
1、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是指个人通过邮箱注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

8、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在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进行学习中,有权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的组织或个人。具体的,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服务场景,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是依据管理员操作、受委托对个人控制数据(含最终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删除等处理。
 

 
 
二、缔约主体
 
1、本协议是由无企业组织身份的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与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提供者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复制本软件,以及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相关服务,在上海市杨浦区共同缔结的协议。
 
2、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统称为“用户”或“您”。
 
3、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提供者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以上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提供者统称为“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或“我们”。
 
 
 
三、协议内容和效力
 
1、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提示(以下简称“规则”),包括《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隐私权政策》《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公约》《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企业组织认证规范》《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违规信息处置规范》等。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将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端内以红点等形式通知,或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官方网站(www.siyuanhengyu.cn)提前七(7)天公开展示的方式公告,完毕后即取代原协议及规则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如您继续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四、服务内容
 
(一)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内容
 
1、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包括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具体以服务实现形式为准。
 
2、本协议不适用于第三方服务商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向您提供的服务,如管理员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应用市场开通使用的第三方应用服务;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个人支付宝(钱包)实现的收付的支付服务.
3、本服务中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只提供Android应用版本(具体以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提供的版本为准)。用户可自行选择安装与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会不断更新应用版本,如用户已注册使用一种版本的服务,则可以以同一账号使用其他版本的服务,本协议自动适用于用户所使用的所有版本的软件和服务。
 

(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形式
 
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包括面向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提供的服务。
 
1、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服务
 
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服务,是指个人用户通过邮箱注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不以企业组织最终用户身份使用的服务,亦称“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域服务”。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个人用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个人信息展示,包括昵称,您可以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移动端-我的-设置-我的信息]自行修改和完善您的个人信息。
 


 
 
五、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软件许可使用
 
1、授权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依据本协议,许可您一项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许可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您可以制作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2、授权使用限制。除非另有说明,您就本协议项下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仅限于非商业用途使用。您承诺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权利保留。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的书面许可。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六、软件更新
 
1、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及形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用户不时提供软件更新,包括可能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2、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有权不经向用户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请用户及时下载最新版本。
 
3、用户理解并同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可能通过公告、更新日志等方式,通过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官网、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页面向用户通知软件更新情况,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无需向用户作出特别通知。
 
 
 
七、账号注册与管理
 
您可以通过(1)使用个人邮箱注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亦称“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标准账号”)。
 
(一)邮箱注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
 
1、作为无企业组织身份的个人用户、企业组织管理员和最终用户,可以使用邮箱完成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的注册。
 
2、您了解并同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分发账号的所有权归属于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使用权,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他人使用您的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否则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立即不经通知收回该账号,由此带来的后果,您应自行承担。
 
3、您了解并同意,如您注册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后连续超过12个月未登录,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为优化管理等目的,有权回收该账号。
 
4、未免疑义,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创建的账号绑定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并登录和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的,该第三方账号由第三方负责管理,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不对账号信息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因该第三方账号导致的纠纷,请与该第三方解决,但在账号信息泄露或者被盗的情况下,仍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可能提供帮助。对于您通过第三方平台账号登录和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除您应当遵守相应的三方服务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权政策之外,您还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其他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平台规则。
 
(三)账号权责
 
1、个人账号使用权责
 
(1)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
 
(2)您理解并同意,您承诺注册的账号名称、设置的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号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充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为他人注册,不得以可能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方式注册账号或设置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号,不得使用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用户名(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商标权、名誉权侵权等),否则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并收回账号,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您理解并同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所有权归属于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使用权。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使用权仅归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被提供予他人使用,否则,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立即不经通知收回该账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被清空、丢失等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4)您有义务妥善保管您的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和密码,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当向他人透露,并对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您怀疑他人在使用您的账号时,您应立即通知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您需要承担因您对账号密码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账号被盗等后果。
 

(四)账号注销
 
1、个人用户账号注销。如您作为无企业组织身份的个人用户注销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或停止使用服务时,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对账号相关内容及信息进行删除等处理,且无需就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八、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使用规范
 
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内容发布规范
 
您作为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用户和内容生产者,禁止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及外部链接: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宗教内容还应遵守《宗教信息服务规范》);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发布的内容应当以积极健康、具有正向价值、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为准则,不得通过对数据、流量进行造假、刷量等方式进行炒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发布有关劣迹艺人的信息或无任何凭据的明星八卦,夸大事实、造谣、恶意炒作;
 
(2)不得以挑起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等方式,激化矛盾、挑动不同粉丝群体相互攻击或恶意攻击持有不同意见的个人和组织;
 
(3)不得以任何方式挑动、制造粉丝群体间对立情绪;
 
(4)未经合法授权公布、买卖演艺人员航班、酒店等行程信息或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5)不得以为明星宣传、拉销量、打榜等名义召集、教唆、煽动明星粉丝进行集资或以外链、加群、二维码等形式诱导用户去第三方平台进行集资;
 
(6)不得煽动或组织明星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如滥用政府举报渠道、干扰公共场所秩序、未经批准群体聚集等。
 
1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软件使用规范
 
您承诺不对本软件和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1、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2、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3、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通过非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5、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三)行为规范
 
除非法律允许或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书面许可,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诱导其他用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
 
5、未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书面许可利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和任何功能,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6、利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或本软件及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7、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8、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9、其他违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行为。
 
(四)对自己行为负责
 
1、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用户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应当为自己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实施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2、您应自行对本服务中上载、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加以判断,包括可能的来自他人非法或不当的行为、虚假内容、虚构信息等,您应自行判断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损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不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如您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使用支付宝向您提供收付等功能的,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非法方式使用该功能,也不得将该功能用于实施非法活动(如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开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协助)。
 
 
 
九、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处置规范
 
1、您同意并接受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对您使用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中止或终止服务,向有关机关报告。
 
2、若您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举报内容进行核实、转通知、删除、屏蔽,以及采取收回账号,限制或终止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并进行公示、向有权机关进行通报。
 
3、如果您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提供的付费服务,在您纠正违规行为前,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中止/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您方发布的内容、从事的行为导致第三方诉讼、投诉、索赔或导致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受到处罚等不利后果的,您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免于损害赔偿,同时也应赔偿给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造成的损失。
 
5、关于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相关处置规范,请参见《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违规信息处置规范》。
 
 
 
十、服务费用
 
1、本服务的任何免费试用、免费功能和服务,不应视为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放弃后续收费的权利。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提前7天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官网或具体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应用内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若您继续使用相关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则需按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2、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7天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您,而无需获得您的事先同意。
 
3、您应当自行支付使用本服务可能产生的上网费、流量费以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
 
 
 
十一、第三方服务
 
1、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允许第三方应用上架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应用市场,以便您选购开通和使用第三方应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亦通过与支付宝合作,由支付宝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客户端个人钱包(支付宝)和企业办公支付功能向您提供收付、支付相关功能。
2、您了解并同意,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如我们对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及第三方服务做出调整而对第三方应用服务产生影响的),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不对第三方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3、您通过第三方应用或服务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时(如分享内容至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您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
 
4、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中的第三方应用及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用户协议;为实现第三方应用及服务,企业服务管理员基于企业组织授权择开通第三方服务,向该独立第三方提供企业通讯录信息。您在选择使用第三方服务前应充分了解第三方服务的产品功能、服务协议及隐私保护政策,再选择是否开通功能并遵守第三方用户协议。
 
 
 
十二、服务中止或终止
 
1、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止或终止全部或部分的服务(包括免费服务或收费服务),并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官网以公示、对外官方渠道公告等形式通知您。
 
2、您了解并同意,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可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设备、设施和软硬件进行维护或检修,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止,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经提前通知后无需承担责任。
 
3、如存在下列违约情形之一,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立即对您中止或终止服务,并要求您赔偿损失:
 
(1)用户违反本协议第七条 账号注册与管理义务;
 
(2)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支付相应服务费;
 
(3)用户违反本协议第八条 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服务使用规范规定的义务。
 
 
 
十三、隐私政策
 
1、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存储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中的信息和通信内容不会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我们对可能接触到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露、毁损或丢失,但同时也请您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安全措施,请妥善保管好相关信息。
 
2、您应当保管好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的设备、账号及密码,并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和内容。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或被盗以及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具体隐私条款见《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隐私权政策》。
 
 
 
十四、知识产权
 
1、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或其关联公司所有,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除外。
 
2、您应保证,除非取得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您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借、出售、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源代码等行为。
 
3、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的Logo、“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其他标识、名称等,为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及其关联公司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未经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进行其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做其他处理。
 
4、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所有的产品、服务、技术、程序及其组件/名称(以下或简称“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所有或归其权利人所有。
 
5、您理解并同意授权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识,但仅限于表明您属于我们的客户或合作伙伴。
 

 
 
十五、有限责任
 
1、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2、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均不对由于网络连接故障,设备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或网络攻击,罢工,暴乱骚乱,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不作为等情形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数据丢失、系统故障等后果承担责任。
 
3、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不对间接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止)承担责任。
 
4、您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您在服务中分享的信息及个人资料有可能会被他人复制、转载或用于其它用途;您在此已充分意识此类风险的存在,并确认此等风险应完全由您自行承担,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果我们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暂停、终止您使用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账号及服务,限制、暂停、终止您使用部分或全部本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2、您同意,由于您通过服务上载、传送或分享之信息、使用本服务其他功能、违反本协议、或您侵害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向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及其关联公司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或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及其关联公司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失,您同意将足额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
 
 
 
十七、有效通知
 
1、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向您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电子邮件、页面公告、个人提示。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起7天内视为已向用户送达或生效。
 
2、您同意,您向信号与系统可视化学习软件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对外正式公布或以第十九条所述方式告知用户的线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或使用其他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送达。
 
 
 
十八、争议解决及其他
 
1、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排除任何冲突法的适用,并以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在用户过失行为或违约行为时放弃依本协议规定享有的权利,不得视为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对用户以后同类过失行为或违约行为放弃行使相应的权利。
 
4、本协议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安排、谅解和通信。
 
5、您理解并同意,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
 
 
 
十九、联系方式
 
您可以选择通过邮件的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信息如下:
 
上海市杨浦区思征软件工作室
 
电子邮箱:1132703242@qq.com
电话:1935214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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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联系人:吴先生

手机:18926129998

电话:020-22043297

邮箱:510551@qq.com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路沙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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